受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9时在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谭家岭东路2号)4楼开标室<一>对余姚市城区舜水北路16号五间店面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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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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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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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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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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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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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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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水北路16号底层南起第一间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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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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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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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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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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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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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水北路16号底层南起第二间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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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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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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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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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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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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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水北路16号底层南起第三、四、五间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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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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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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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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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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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以上标的证载用途:商业用地/商业;现状:承租中;原承租人合同到期日:2023年6月30日。标的内可移动设备设施归原承租人所有,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原承租人承诺搬离时间:2023年7月10日前。标的最终交付时间以原承租人实际搬离时间为准。若竞买人急需用房,务必谨慎竞买,委托双方声明不作任何保证。原承租人主张优先承租权的,应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业态要求:因标的物楼上为办公,要求买受人不得从事餐饮、娱乐、易燃易爆等影响周边环境及危害房屋安全的经营活动。对标的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到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竞买人应向委托人及拍卖人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后参拍。
二、标的物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公司联系看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四、竞买人登记时须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明(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并携带公章)。
2、竞买保证金缴款单(应注明交款人名称)。
3、如有委托,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五、竞买手续:
第一步:2023年6月14日下午4时前将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最后一列)汇入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户 名:宁波恒舜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
账 号:61020122000599415。
注:付款人户名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须在现场报名前到账。
第二步:2023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携带身份证明、缴款证明(电子设备网银转账可凭页面截图)等到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报名窗口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六、拍卖规则:本次拍卖以价高者得的原则,采用“现场举牌”的方式。
七、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1、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余姚);
2、《余姚日报》;
3、宁波恒舜拍卖有限公司网站;
4、标的物所在地张贴公告。
八、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人、本公司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变更。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先生、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4-62656606
联系地址:余姚市中模国际大厦2501室
宁波恒舜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