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5年8月29日上午9:00—10:00(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对一批扣押罚没车辆、设备进行公开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一:一批扣押罚没车辆(整体拍卖),起拍价为34400元,竞买保证金为6000元。
标的二:一批扣押罚没设备(整体拍卖),起拍价为384000元,竞买保证金为76000元。
拍卖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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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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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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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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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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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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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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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时代金刚608自卸货车(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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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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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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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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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自卸货车(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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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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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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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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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时代金刚719自卸货车(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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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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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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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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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多利卡洒水车S280(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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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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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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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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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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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石机(包括圆锥破碎机和振动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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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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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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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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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工LG855N装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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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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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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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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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士德240挖机SC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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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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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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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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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士德230挖机SC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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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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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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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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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立250挖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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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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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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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标的一均为报废车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继续使用,提取标的时须在标的存放现场实地进行切割拆解处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
2.拍卖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交付。标的物以移交当天的质量、重量、数量等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包括拍卖标的的外观破损程度、内部零件破损或缺失、电路、动力、制动、电子等系统存在潜在的故障、存在未处理的交通违章记录、行驶里程数调整等),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二、标的物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公司联系看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标的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标的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网上竞价报名步骤:
1.竞买人须在2025年8月28日下午4时前自行登入“中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资料并注册成功(以收到注册成功的短信为准)。
2.竞买人在注册成功后,须仔细阅读本拍卖标的相关拍卖文件(交易文件获取见附件),在认可相关文件内容并确认参拍后,按标的物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同时填写竞买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
3.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事宜:
户 名:宁波恒舜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
账 号:61020122000599415。
六、拍卖规则:本次拍卖以价高者得的原则,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
七、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1.宁波恒舜拍卖有限公司网站;
2.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
3.《余姚日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先生、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4-62656606
联系地址:宁波市保税区兴业大道8号2号楼340室
宁波恒舜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