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余姚市梁弄镇东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本公司定于2021年 2月2日上午9时在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告厅对位于梁弄镇公交首末站东侧地块部分杨梅山及茶山租赁权进行公开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C2021-02
二、项目名称:余姚市梁弄镇公交首末站东侧地块部分杨梅山及茶山租赁权。
三、标的概况:位于梁弄镇公交首末站东侧地块部分杨梅山及茶山租赁权。出租面积:260.23亩;权证号:余政林证字(2006)第0004247号;资产性质:集体资产;出租期限20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20年租期总起拍价:312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履约保证金:30万元;递增情况:租金每两年为一期支付,第二期起环比递增2%。
注:进山道路须由买受人建造完成,宽度为4米,建造方案须经委托人同意。
竞买保证金退还: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双方无纠纷,予以退还(不计息)。
特别提示(风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竞价标的无瑕疵。竞买人务必在竞价开始前亲临现场看样,未看样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竞价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标的已知和未知瑕疵,承担参与竞价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养老服务业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支付能力和经营能力。
(三)具备基本的诚信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交易活动前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公告期限:自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2月1日止。
六、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看样。咨询电话:13486661217;集中看样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020年1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地点:梁弄镇公交首末站东侧。
七、竞买登记:
第一步:竞买人须在2021年1月19日至2月1日(下午4:30分前)期间【以银行收妥抵用(即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缴入指定帐户:
户名:宁波恒舜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
账号:61020122000599415
竞买保证金缴入后,竞买人应向银行索取凭据。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务必在缴款单的“摘要栏”中注明本次所缴保证金的标的名称及相关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缴款人户名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第二步:竞买人须于2021年2月1日当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到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四)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登记不得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竞买人登记时须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3.竞买人委派办理报名手续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4.竞买保证金缴款单;5.竞买人对其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公章的复印件。注:竞买人须当场签订委托人提供的《交易承诺书》,并以领取《交易资格确认书》视为报名登记成功。
八、现场拍卖时间:2021年2月2日上午9:00【地点为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告厅(详见电子显示屏告示)】。
注:疫情期间各竞买人须配合工作人员现场指挥,佩戴口罩、出示本人甬行码绿码或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现场,如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同时做好登记上报等措施,拍卖会场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
九、竞价方式: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场举牌增价式拍卖。
十、成交确认及款项结算:竞买成交,买受人须在2021年2月5日下午4时前将第一期(两年租金)缴入指定账户:
户名:宁波恒舜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
账号:61020122000599415
注:摘要栏备注“买受人名称+标的名称”。租金实行先付后用的原则,后续每期租金须提前一个月交至委托人。
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租赁双方无纠纷,由委托人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十一、标的物交付:签订《杨梅山及茶山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交付给买受人。
十二、悔约责任:竞买人成交后反悔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该竞买人不得参加。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买受人须按约定时间、约定方式向委托人付清第一期(两年租金)成交款并与委托人签订《杨梅山及茶山租赁合同》,否则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标的不得整体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进行退租的,则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租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租金,剩余已付租金退还,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对标的的使用须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营所需相关证照自行办理,税费自负,与委托人无涉。买受人不得在出租标的内从事违法活动,买受人对标的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在标的内任意改变主体结构,不得在标的区域内乱砍乱伐,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买受人须对标的进行改造,则改造方案须经委托人同意。
4、如遇政府规划调整等原因须提前收回标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至少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及时归还标的,委托人不承担作价补偿。剩余租金(从买受人按要求时间归还标的之日起,按日计算,不计息)和履约保证金予以返还。如买受人不予配合的,则委托人有权按租赁期满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置。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买受人返还标的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委托人验收认可,并互相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买受人搬迁期限为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10天以内,如逾期未搬的,委托人有权按废弃物予以处理。
6、买受人逾期归还标的的,则委托人有权按原租金标准的二倍向委托人支付占用期间侵占费,且委托人有权随时收回标的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7、如遇特殊情况,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标的,并且不承担竞买人的损失。
十四、现场举牌规则
拍卖时,先由拍卖师宣布起拍价,然后报出加价幅度。竞买人可举牌应价或按规定的加价幅度竞价,也可自行报价。应价、报价须等于或者高于规定的加价幅度(且必须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低于加价幅度的应价、报价无效;若场上出现二人以上同时举牌应价,拍卖师可指定其中一人并确认其应价有效。同时,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随时调整加价幅度。当会场上出现唯一的最高价格,且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注:本次竞价加价幅度为10000元或10000元的整倍数。
十五、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1、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
(http://yuyao.bidding.gov.cn)
2、宁波恒舜拍卖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yhspm.com/)
3、标的所在地、村务公告栏张贴
4、《余姚日报》
十六、联系方式
转让方:余姚市梁弄镇东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施冠军
联系电话:13486661217
联系地址:余姚市梁弄镇东溪村村委
中介代理机构:宁波恒舜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国家注册拍卖师 唐开海
联系电话:15867323399
联系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138号
宁波恒舜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