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马渚镇斗门村农贸市场租赁权项目信息公告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公告发布信息:
项目编号:NC2021-03
项目名称:余姚市马渚镇斗门村农贸市场租赁权项目
发布日期:2021年1月18日
二、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第四条竞买人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25周岁至60周岁的余姚市马渚镇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支付能力和经营能力。
3、具备基本的诚信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交易活动前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现更正为: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25周岁至60周岁的余姚市马渚镇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支付能力和经营能力。
3、具备基本的诚信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交易活动前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4、竞买人应当设立市场服务管理机构,配备服务管理人员,规范上岗,或者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服务管理企业对市场进行服务管理(报名时需提供委托对象的基本信息资料)。
三、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余姚市马渚镇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宁波恒舜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6日